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揭秘“法律咨询公司”和“律师事务所”的微妙关系!

发布时间:2024-07-31 04:40:25 来源:火狐官方站点


  现在法律咨询公司的广告铺天盖地,一些客户通过他们找律师打官司,引发的投诉也不少。看起来法律咨询公司就像律师事务所的竞争对手,是诉讼代理业务中的搅局者,其实两者的关系颇为微妙。

  法律咨询公司本质上是拿营业执照的公司,而律师事务所是需要司法局审批的,拿许可证营业的,通常是合伙制的企业实体。根据律师法和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,法律咨询公司不具备诉讼代理资格,只能从事非诉的法律服务,即使公司里有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人,也不可以代理。

  尽管如此,由于诉讼代理是法律服务中收费比较高的领域,许多法律咨询公司都变相去参加了。一般都是咨询公司招揽业务,律师事务所具体办案,常见的具体方式:

  咨询公司和律师事务所相对独立,采用协议合作的方式,咨询公司找到案件后转给律所的律师代理。咨询公司自己拿一半费用,有的更过分,不止一半,而律所接到案件还要扣税费,到具体经办律师个人手中可能就没多少钱。为了控制成本,保住利润,律所则会请一些刚拿到证没多久的新手律师来跟进,经过这一番操作之后,代理质量就可想而知。

  有一些律师事务所就直接是法律咨询公司(老板)背后出资开办的,这样的做法实质上也是在规避司法局监管,里面的律师基本都是拿工资,可能还有点提成,或者只有提成没有工资。这类律师事务所可以说就是咨询公司的“影子”,相当于咨询公司老板从接案到办案一条龙组团搞定。

  与上述相反,法律咨询公司是律师开设的,或者找亲属和朋友挂名开设的。律师开咨询公司虽然没有直接违反律师法的规定,但在各地司法局和律协的眼中,普遍属于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。所以,现在这类法律咨询公司,通常转由他人“挂名”开设。这类咨询公司大多为律师个人或团队的业务服务,附属性较强,规模比较小,数量也在减少。

  可能有人会有类似疑问。最终的原因是法律咨询公司相比律师事务所有一定的优势和作用。

  首先,咨询公司的税负成本要比律师事务所低,可以报销抵扣的方法也更多,像以前就有一些律所把非诉业务转到公司来做,就是这一个原因。

  其次,咨询公司都是“有限责任制”,方便控制风险,把非诉业务转移到咨询公司能降低风险,而律师事务所几乎都是合伙制,除了特殊合伙外,承担的执业风险要大很多。

  第三,监督管理力度不同。咨询公司只是受到市场监督局的监管,不用受司法局和律协的掣肘,而且现实中市场监督局监督的存在感不大。

  最后,受到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,一些地方开设律师事务所的隐形限制很多,行政许可难度要也更高,有的律师事务所为了在外地有驻点经营,就开设一些法律咨询公司代替,作为招揽业务和接待客户的长期场所。

  可以看出,法律咨询公司和律师、律师事务所的关系是既竞争又合作的关系。虽然法律咨询服务企业的专业服务能力不及律师事务所,但由于其公司属性也更加容易吸引资本和技术的加入,在AI和互联网的加持下,更容易接触到客户,在营销方面能补强一些中小型律所的不足,在整个法律服务市场的未来,肯定会影响慢慢的变大。律师事务所只能选择合作,或者顺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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